1. 雙方都有共同面對問題的誠意,也有可達成協議的空間。學習建立「你說我聽;我說你聽」的原則:一個人說,另一個人聆聽。針對主題吵架,吵架針對事不對人,不要做人身攻擊;不「借題發揮」。培養聽且明白對方說話的能力,清楚表達自己的意見或感情,了解對方的訊息及暗示。

 

  1. 吵架中有共識,知道你們為什麼吵架也有行動方案。畢竟,有誠意是不夠的,還要彼此努力,學習尋找解決的途徑。因此吵架之後要仔細的想一想,為什麼吵架?對方真正的目的是什麼?

 

  1. 作好爭吵後的善後工作: 有勇氣向對方道歉、認錯再和好--記得他是你最好的一半,不是敵人。每次吵架之後,都有個具體的收場。比如為自己做錯的事道歉;如果沒做錯什麼,就為了自己無意間傷了對方的心道歉。爭吵後能夠主動打破僵局,求得和解是建設性爭吵不可缺少的一環。其實主動道歉,說聲對不起,多數情況下就能達成和解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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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sien Chang 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